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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万失能老人呼唤养老服务多元化
发布于:2016-10-14来源: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9日在京共同发布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大致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18.3%。调查也发现,目前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仍然面临老年人口持续增加,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贫困和低收入老年人口数量依然较多。
另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每年以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到2050年,将是目前的三倍。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养老政策,积极应对我国“跑步前进”的老龄化进程。比如,在实行养老保险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新农保政策,让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受益;在全国统一实施高龄养老津贴制度,让遍及城乡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受惠,使我国的养老举措,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然而,对于失能老人来说,除了参与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需公共养老服务多元化。首先,应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家庭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更解决了失能老人日常护理问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
同时,扶持发展“普及型”的养老机构。众所周知,我国老年人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绝大多数。因此,我们的养老机构,要普惠大众,即以“普及型”为主,面向绝大多数中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一个房间一张床”式的养老服务。对于“普及型”养老,应定性为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辅以社会资助和民间资本投入,实行医养结合,完善用药报销制度,让更多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人,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晚年衣食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