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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位两会代表为养老谋发展(汇编)
发布于:2019-03-18来源:中国养老网   
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
  要顺应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多渠道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破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堵点。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5亿。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婴幼儿照护事关千家万户。要针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重点发展社区的养老托幼服务。比如,提供公租房,让从事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老年大学等的社会力量免费使用,还可以给予水电气的费用减免,可以减税免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
  加快解决养老育幼这个领域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一是增加养老育幼服务能力。政府将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准入,多措并举增加服务供给。今后三到五年,将大幅度增加各类养老服务床位,通过城企联动等方式,使普惠性养老床位增加一百万张以上。
  二是着力提升养老育幼服务质量。老人和孩子们的幸福,全社会都非常关心。人们最关心、最担忧的是养老育幼的服务质量。所以,各相关部门将把提升养老育幼服务质量作为行业监管的重中之重,通过规范服务标准来提高质量,通过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来提高质量,通过完善支持政策来提高质量,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来提高质量。
  三是不断优化养老育幼服务供给结构。政府在保好基本、兜住底线的基础上,要大力支持非基本养老育幼服务多元化发展,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在服务对象和内容上,要促进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50%以上,医养结合的深度和水平大幅提升,示范性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比例大幅度提升。在能力布局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边远农村的倾斜支持,消除服务盲区。要更多地发挥社区作用,引导优质养老育幼服务机构进社区。大力发展各类像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行助餐等多元化社区服务,使社区群众能够就近享受更便捷、高质量的养老育幼服务。
 
财政部部长刘昆
  表示,当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总体良好,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刘昆介绍,据初步统计,去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万亿元,基金支出3.2万亿元,当年节余4000亿元,滚存结余达到4.6万亿元。
  刘昆坦言,受人口老龄化加剧和人口流动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去年之前基金不能在省际之间调节使用,中国确实有部分省份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比较大。但从去年7月1日起,已经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节制度,调节比例从3%起步,以后还会逐步提高。
  刘昆表示,该项政策去年执行半年,调节额为2400多亿元,有22个省份从中受益,已经适度均衡了不同省份间的基金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地基金负担苦乐不均的问题。
  “养老金是老百姓托付给国家管理的养命钱,为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们今年还有一些措施出台。”刘昆说。
  首先是提高调节的比例,今年要进一步加大调节的力度,将调中央调节比例提高到3.5%,预计全年中央调节基金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进一步缓解个别省份基金收支压力。
  二是加大补助的力度,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准备安排中央财政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7392亿元,同比增长10.9%,重点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倾斜。
  三是弥补收支的缺口。对于通过中央调节和中央财政补助后,资金仍存在滚存缺口的省份,将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原则,弥补资金的缺口。
  四是加快规范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
 
商务部部长钟山
  钟山认为,养老服务和家政服务是明显的短板,今年要重点补齐。
  “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国老龄人口的床位每年短缺200多万个。”钟山说,“城市里家政服务,尤其是大中城市雇保姆难、雇保姆贵,要雇一个好的保姆、满意的保姆是非常不容易的。”
  钟山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供给和需求不匹配。
  他指出,我国农村还有很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但进城很难,没有专业,没有门路。所以是“两难”:雇家政人员难,到城里找工作难。
  “2018年,商务部开展了‘百城万村’行动,组织109个城市与1万多个村对接,进行家政人员培训。过去一年,我们帮助农村10多万劳动力进城就业,这样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又减轻了城市家庭的负担。下一步,我们还要继续把这项工作做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钟山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
  在回答社保费率问题时说,中央采取降费率的举措,尤其是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可以降到16%,力度很大,"我个人认为这些综合将费举措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发展。"
  他说:"从现实来看,我们国家的社保费率是偏高的,有下降空间,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从长远来看,降低费率后企业有活力,门槛低了,参加社保的人会多,社保基金的蛋糕越做越大,会形成良性循环。"
  "对于大家的担心,养老保险的发放问题,我们有能力保证养老保险的及时足额发放。而且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还要适度提高养老待遇",张纪南说。
  他分析,当期收大于支,降费率后测算当期收支总体上可以保证收大于支。此外,累计有结余,按照最新统计的数据,企业养老保险金滚存达到4.78万亿,有比较强的支付保障能力。另外,全国养老储备基金2万多亿,还会不断增加,"我们能够保证养老保险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张纪南再次强调。
 
农工党中央
  农工党中央在调研中发现:一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二是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长期护理险的探索为建立多层次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参考。三是商业保险资源助力养老产业发展探索了新方式。如,上海新江湾城老年福利院项目探索了“重资产投资中高端商业养老项目,轻资产带动提升公建养老项目运营和服务品质”新路子,满足了中低收入老人对高品质养老生活的需求。
  但是,由于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刚刚起步,尚不能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框架中的“第三支柱”支撑作用。比如,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未达到政策预期,商业养老保险距离发展目标差距较大,对商业保险参与养老保障政策激励小,第三支柱除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外,其他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和政策支持等。
  为此,农工党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议:
  一、优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一是试点尽快推向全国,扩大覆盖人群,让更多人群享受政策红利。二是降低投保人领取商业养老保险金时的个税负担,降低7.5%的领取税率或在初始阶段对不同年龄段的投保人实施差别税率。三是提高税延额度,简化优惠方式和抵扣手续,取消单位代扣代缴规定。四是扩大优惠政策适用对象,适用对象到所有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的居民纳税人。
  二、加快顶层设计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挥第三支柱作用。增加市场因素,合理分配“三支柱”各自缴费的比例关系,将“第一支柱”的缴费比例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腾出资源扩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比重,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作用。在制度设计上,商业养老保险应使更多群众能够不受就业形式、就业单位条件限制,在税优政策的支持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计划。政策目标设定为个人商业养老金为群众平均提供10%—15%的替代率,对无法参与企业年金的群众可适用更高的替代率。
  三、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优势。一是确定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鼓励保险公司为参保群体量身定制个性化居家护理服务产品,覆盖全部有需求的老人。二是激励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覆盖广的人身类商业养老保险,对失能、半失能和失智、半失智的老年群体开发的护理保险,政府财政给予一定的保费支持,由保险公司提供服务。三是发挥保险资金优势,激励其各种等方式参与到养老服务、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的投资上来,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四、以个税改革促进税优型福利制度建立。一方面,加快分项所得税制向综合所得税制改革,实施年终个税调整,并以家庭为单位缴税。在综合所得税制下,参保人可不必依附于单位自由参保享受优惠,并带动家庭成员全部纳入保障体系,成倍扩大第三支柱覆盖面。另一方面,缩小和降低纳税档次的级差,扩大纳税人数量,保持个税占财政税收的比重基本不变,未来随着劳动要素分配比例的提高逐渐提高。
 
农工党
  在其《关于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重要作用的提案》中建议,加快顶层设计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挥第三支柱作用。增加市场因素,合理分配“三支柱”各自缴费的比例关系,将“第一支柱”的缴费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腾出资源扩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比重,发挥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作用。
  在制度设计上,商业养老保险应使更多群众能够不受就业形式、就业单位条件限制,在税优政策的支持下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计划。其目标定位为群众平均提供10%至15%的养老金替代率,对无法参与企业年金的群众可适用更高的替代率。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郑功成再次领衔提出了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的议案。其基本思路是,首先,将修订社会保险法补充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放到优先位置,争取在2019年能够正式启动修法程序。
  其次,由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事务,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事务,社会保险费由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即从过去一部门主管变成了三部门分管。因此,修订社会保险法的任务简单地像以往那样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显然存在困难,从而建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或者法工委直接牵头组织修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司法部牵头组织修订社会保险法草案。
  再次,明确修法的基本思路。一是必须打破分割,统一制度,不能再让社会保险制度在地区分割与群体分割的非正常状态下发展,它应当成为公平的法定劳工成本和公平的参保对象权益;二是根据机构改革的成果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根据不同社会保险事务分项集中赋权明责;三是必须十分明确地规定政府对社会保险制度的财政责任,包括是兜底责任还是分担缴费或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财政的责任分担等;四是必须进一步明确规范具体运行,为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经办提供可供操作的依据;五是必须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制度安全、高效,包括立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等。
 
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袁亚非
  他在提案中指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虽鼓励发展社区居家护理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对巨大需求仍不足,建议进一步推动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
  袁亚非指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由医保部门主导,通常针对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而居家养老服务则由民政部门主导,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以“兜底老人”为主,与长护险服务对象不完全重合,另外两者在提供的服务项目上虽有重叠,但也有不同之处,可以形成互补。
  “不过,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试点城市老人在申请到长护险后,不能再享受原民政部门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要降低补贴标准,但如洗晒衣被、买菜做饭等目前只包含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项目,其实也是长护险老人的日常需求。”他提到。
  对此,他建议,要加强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一方面对居家养老、长护险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分类、建立标准,尽量避免重合并做好衔接;另一方面,对服务对象进行再评估,对同时符合居家养老与长护险条件的老人,可同时享受这两类服务,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护”。
  此外,针对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主要以社保为主的现况,袁亚非提出,要引导市场资源,通过适时出台商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商业保险更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和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形态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
  提案包括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尽早“通关”、构建和完善针对孤老等群体的意定监护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长三角医保异地结算。
  她通过多次走访调研梳理出长三角区域内养老服务业的短板和瓶颈,包括缺乏行业标准、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足、服务对接不够等。对此,黄绮建议,在长三角地区建设一个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促进社会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并推动信用体系互认、服务和数据共建共享,早日实现医保一卡通,养老补贴互相认可和流通,医疗急救系统能无缝对接有绿色通道等等,共同营造一个让老年人受益的制度环境,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养老政策早日‘通关’,为老年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养老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提供便利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健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
  社会发展肯定要面临老龄化问题,应当把养老业当成服务业打造,养老就是个服务业,政府首先认为养老是服务业,承担兜底,然后调动一定的社会力量,用政府和市场结合的方式应对老龄化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鲁晓明
  拟提交《关于为老年人就业提供平等法律保护的提案》,建议赋予老年人平等的就业权。
  建议修改《劳动法》或制定《老年人平等就业法》,规定老年人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样的劳动权利,禁止单纯依年龄将老年人排除在就业市场外,并赋予其劳动主体地位,在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进行同等保护。
  鲁晓明还建议,按照特殊对待原则,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老年人身心特点,制定老年人就业指导目录、引导老年人就业的职责;构建弹性就业制度;老年人就业视情况减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建议,明确规定国家实施积极老龄化政策,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老有所为;将就业权规定为老年人不可剥夺的劳动权,老年群体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样的劳动权利,禁止单纯依年龄将老年人排除在就业市场外;承认就业老人与其他劳动者同等受保护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劳动主体地位,在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进行同等保护;
  他特别提出,应平衡就业老人与非就业老年人利益,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与就业脱钩,确保就业老人社保待遇不因就业而减少,不因没有就业而增加;平衡就业老人与企业利益,不因赋予就业老人劳动者待遇而增加企业负担,减免就业单位与就业老年人同等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实施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平衡就业老人与年轻人利益,实施错位就业,既发挥老年人潜能,又不增加就业市场压力,不减少年轻人就业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服务供需结构错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数量较少,质量堪忧,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医养资源结合不够,老年人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迫切需求难以满足;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难以把老年人需求和服务手段无缝对接;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等。
  建议,要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政府应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责,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要平衡地区间经济差异,提高老年人整体收入保障水平,建立资金补贴方式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老年人潜在服务需求向显性需求转换。
  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性.为此需建立老年人动态评估机制,对老年人信息进行个性化追踪,为精准分类服务提供有效支撑;服务内容标准化,对养老服务内容重新定位,明确日常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精神文化类服务等三大类服务的不同责任主体;基于不同生命阶段的需要,引进智能手段,以普惠性为目的,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丁佐宏
  “目前,真正从事养老服务的民营企业,由于靠提供服务很难获得利润空间,大多生存艰难,严重挫伤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丁佐宏在提案中写到,“在社区养老问题突出的同时,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一房难求’的现象更加突出。
  房地产发展的顶层思路是“房住不炒”。养老物业归于房地产类,是又一个殃及池鱼的典型案例。因为养老机构所需的物业是标准的“住房”,只要政策完善,完全可以封住“炒房”空间,使养老服务企业只能通过高质量的服务获取地建设养老公寓、养老院、养老社区,吸引社会资本大规模发展养老服务业。对自持物业并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企业,视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允许其上市融资。
  建议制定政策从优惠物业用地、支持农民成为优先股股东、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等方面,支持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
  针对当下年轻人养老压力大、民营养老机构生存困难的现状,丁佐宏委员建议对公办、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平等政策,缓解社会“民生焦虑”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唐山市截瘫疗养院院长杨震生
  认为,积极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冀养老一体化体系,既可以帮助有效解决京津的养老困境,又能带动河北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河北养老产业链的创新,促进就业,培育经济增长点。京津冀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三地养老服务供给保障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综合实力。
  京津冀地区构建科学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发展框架。京津冀三地政府应积极开展合作,着眼于满足养老需求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发展未来总体规划,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探索形成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应建立养老和服务人才供应基地,建立专业培养机制,扩大人员交流,严格从业标准,保证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的联合培养机制,对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机构及学校实施资金补贴,从根源上解决从业队伍稳定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以及晋升机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摆脱职业歧视;不断加强培训,更新职业技能,不断满足京津冀三地养老人群日益增长的新的护理需求。
  完善三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形成民政、卫生等多部门的联动格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的规划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机构设置、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
  针对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较为单一等缺点,积极推广医养结合的特色养老模式,在同一所养老机构内实现养老和医疗的双重功能,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加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整合与建设,使原来分散独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转型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部分效益差的医院转型,围绕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承担起老年人疾病预防、体检、护理等服务。
  针对不具备开展医养结合的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融合相关资源,就近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期合作的模式,让老年人享受到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鉴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评估离不开养老和医疗方面专业的评估人才这一情况,应加大医养结合机构评估人才的支持力度,调动专业评估人员在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
  采用多元化服务和经营方式,创建救助型、消费型、互助型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模式。针对经济困难人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对于有经济能力的老人,可依据需求发挥市场的优势,提供高标准或个性化服务。针对患有精神疾病和残疾老人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现状,政府应鼓励养老机构照顾不同消费水平、照护需求的老年人,平衡区域养老资源,尽可能满足其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伴随着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快速发展,河北省可依托自身的城市群区域分布优势和环境优势,不断创新手段,开发养老资源,丰富养老内涵。融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等诸多元素,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价值创造需求。如依托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承德等地的草原冰雪、海滨海岛、避暑气候等资源,加快运动康体、避暑疗养、森林养生等康养休闲区建设,打造京津居民康养休闲首选地,依托雄安新区和西柏坡红色资源发展旅居养老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
  提交《关于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制定国策的提案》。提案提出,在编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非一两个政府部门可以解决,必须在国家层面上制定规划,并相互协调予以解决。”
  除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突出外,俞金尧还建议,在编制更长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也要更加关注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对待独生子女父母,历来城乡有别,这是历史上形成的。在国家经历四十年的发展以后,现在有条件消灭在独生子女父母政策上的城乡差别,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在统一的国家政策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更加优待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
  他还表示,政府应特别关注失独父母的养老责任问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失独老人,政府应购买护理服务。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关怀,尤其要体现在这个群体上。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拟提交一份题为《注重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她建议:为维护老人的利益,防范出现群死群伤事件,保证社会稳定,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检查。建立多元化的责任分担机制,确保每一个养老机构科学应对风险。
  她提出四点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养老机构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包括建立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老人进行入住评估的相关制度,在国家层面出台养老机构意外事故处理程序、鉴定、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加强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对养老机构应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护理级别应该进行分级,对于机构养老服务的标准应当进行分类,具体细化,护理标准也应该进行分级,便于更好界定养老机构因护理不到位产生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护理人员专业培训。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责任分担机制。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养老机构投保责任险,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慈善公益组织、基金会在养老机构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四、建立专业化的纠纷处理机制。借鉴卫生医疗系统建立的民间的、第三方的纠纷责任评鉴和调解机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公正的第三方协调员认定双方责任,并且进行协调,防止养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发生正面冲突。
  康养游产业应该如何切入国家的战略布局?孙洁认为康养游产业可以与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结合、联动,通过康养游三位一体,能够促进和带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带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
  “在康养游和乡村振兴相结合的过程当中,农村有土地,民宅、民居等现成的资源,为下一步落实康养游奠定了非常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孙洁也指出,基层县乡村医疗资源的能力建设,服务水平是制约乡村承载或者承接养老服务功能的重要问题,这是下一步需要发展发力的地方。
  对于如何助力康养游产业发展,孙洁建议,首先,政府要及早规划布局发展康养游产业,加强农村在社会服务方面行业方面的一些投入,不仅有资金的投入,而且要有相关政策的支撑。然后,国家层面上,基于人口老龄化的背景先要有顶层设计或者战略,应该及早布局。再有,针对不同阶段、不同群体,不同需求,在整合城乡资源上,部门要协同,政策要集成,资金要聚拢。还要宣传、引导、鼓励人们到乡村享受田园养生、养老。这应该也是一个未来发展的趋势。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广东省政协提案委专职副主任熊水龙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
  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工作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构,探索建立单独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高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奖励标准。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实施普惠政策,切实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经济压力。在住房、医疗、就业、社保、生育奖励等方面出台对独生子女家庭有针对性且可操作强的政策,体现国家政策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
  二、建立独生子女家庭特殊的救助制度
  建立完善的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等等。学习捷克的做法,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独生子女照料父母带薪休假制度;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形式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专项基金,保障独生子女家庭出现丧子等意外风险时能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三、高度重视“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首先应构建失独家庭扶助制度之法律体系,制定《失独家庭扶助条例》,对失独家庭的扶助从立法上予以确定,在养老及医疗保障制度上给予政策优惠;其次,应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的标准,缩小地区差异;加大对失独家庭精神层面上的抚慰和人文关怀;再次,应帮助失独家庭最终实现自我救赎。
  四、完善社会养老机构服务,大力推进社区养老
  有计划生育就应当有计划养老,要完善与计划生育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和完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大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倾斜力度。尽快构建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科学合理的老年服务体系,加快搭建社区一级的综合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的智慧养老服务队伍,将专业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康复中心、家政服务等与家庭链接起来,满足个性化需求,缓解421家庭的养老压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育独生子女的敬老爱老意识
  独生子女普遍对父母的责任意识和养老意识淡薄,因此应从小培养独生子女的养老观念和责任意识。为独生子女设立养老储蓄账户,逐步培养其养老储蓄意识。在教育方面加强对独生子女的孝文化教育,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基础教育中加强孝道、敬老、爱老等优秀传统孝文化的宣传,大力发扬传统孝文化,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协委员、河北恒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翟中原
  建议,应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步伐。
  首先,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改善老年人的通行环境。每单元加装电梯,改造楼梯和入户方式,可根据情况,采用外部加挂直梯和内部增设扶梯两种方法;小区内所有道路及公共部分,特别是人行通道、公共建筑的走道,内部道路平整要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小区有高差处设置无障碍坡道。其次,在规范小区车行道路系统方面要进行改造。再次,针对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公共设施缺乏的问题,在改造时应当结合老年人的身心特点,主要从休闲娱乐、医疗保健、兴趣学习等方面配置公共设施。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副院长、市政协委员沈琳
  沈琳还认为,政府部门应该主动作为,成立专业的服务机构,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健康状况管起来,她建议,成立乡村和社区的卫生管委会,来组织老年人的一些活动,对部分失能的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健康传播,让他们参加一些康复活动等。
 
浙江省政协委员、湖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吴巍
  在前期调研了浙江省多个城市的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发现,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与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对医养结合养老工作服务不足、积极性不高;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也以生活照料为主;护理员普遍文化程度低、专业技能低、执业稳定性低、年龄高。
  为此,吴巍建议,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照料中心与卫生服务中心给予政策引导与激励,同时,老人存在基础疾病、慢性疾病的比例高,老人的单纯医疗与医养结合标准混淆不清,能够从医学角度列出一张清单,也就是制定医养结合评估标准,以便基层能够操作。
  除此之外,吴巍建议构建全科医生与护理员培训体系,出台护理员岗位技能评定制度。经过培训后建立岗位技能评定制度,能力等级与薪酬结合,逐步解决养老护理员队伍数量少、能力弱的症结。
 
河北省政协委员、民革承德市委副主委肖冰
  针对养老难题,建议利用物业公司,办理养老机构,实行“居家养老”。“具体而言,就是利用物业公司人员、机构及周围环境,来进行‘居家养老’的一个探讨,这是一个新型的概念,值得我们去探索、实施。”
 
陕西省延安市人大代表张燕
  则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最具可行性的养老模式,政府应全力支持社会居家养老事业。”
  她建议,要科学规划,重新规划布局社区服务中心,解决现行社区相关机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在新建小区项目审批上按规定强制加入配套的社区服务场地建设,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确保场地不被移作他用。要结合市级单位搬迁新区和老城区改造等,通过调拨老城区公务用房、高标准新建等方式,彻底解决社区服务机构阵地建设问题。要配备足够的社区养老专职公益岗位服务人员,适时开展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服务能力。要以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基础,切实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事业的医疗支撑作用,为社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免费体检、心理咨询、康复护理、紧急呼叫等服务,做好医养结合,努力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解冬
  提交《关于进一步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建议》提案。
  解冬调研发现,近年来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速度较快,但发展水平较为滞后,从行业自身和市场环境来看,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面临一定挑战,比如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有待加强、商业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公众商业养老保险意识有待提升等。对此,解冬建议优化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力度。解冬建议,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商业养老保险领域积极开展创新,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副秘书长张喆人
  提交了《建立失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的发言,建议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者经评估达到一定照料和护理需求的,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费用主要由长护险基金支付。
  失智失能病程漫长,家庭护理难度大,而失智失能老人要进公立养老院一床难求“等不起”,一般收入的要进民办养老院往往因价高物贵“付不起”。对此,张喆人委员表示,“失智失能老人需要更多的长期照护和服务,建立失智失能老人的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张喆人建议,切实把社区为老服务列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构筑社区养老和长期照护体系;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总结上海等15个试点城市实行长护险的经验,在全国推广。另外,养老人才培养应该纳入国家就业培训政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激励评价、职级晋升、教育培训等制度,出台更多、更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马进
  建议政府从法律、信用、资金等方面,支持推广新型“时间银行”,这样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服务老人。
  马进建议,新型“时间银行”可引入商业化思维,政府给予第一代高龄老人发放数量固定的“时间币”,志愿者提供服务可以赚取时间,用于未来提取或转赠亲友,保证了志愿服务的可持续性。“时间银行”具有准公共产品和信用产品双重属性:政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志愿者存储的服务时间需要等待若干年后才能提取,需要由政府提供信用担保。
  “建议从国家层面推行新型‘时间银行’,制定相关法律,保证运营的合法性、合规性,比如服务者登记的条件、服务者在服务中享受的权利与义务等。培育和发展专业社会组织,从实践层面,推动‘时间银行’的运营和推动志愿者参与进来。”马进说。
 
全国人大代表、世纪荣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崔荣华
  建议,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将其打造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要做好产业规划,为发展康养产业预留空间。将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列入各地乡村振兴实施规划,定位为第三产业即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方向,通过设立康养产业发展基地、田园综合体及特色小镇的重要产业构成等加以推进。
  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在发展康养产业时,政府的扶持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康养产业发展,各地要做好配套,通过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方式,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土地利用、医养融合等方面加大改革和支持力度。比如:在康养产业发展的土地供应和场地资源方面,可以依法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存量,提供给社会资本用来举办养老机构,鼓励村三产预留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按照国家11个部委发布的《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精神,将乡村各类闲置社会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通过合法手续,提供出来作为养老用地。
  同时,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基础人才培养,做好康养人才持续供给。当前康养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匮乏,直接制约了康养产业的发展壮大。人才是康养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条件,应制定出台激励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便利。重视康养职业教育设施建设,为康养职业人才培养源源不断的合格人才。
  建议,在国内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推广“时间银行”模式,完善公益制度,助力老年人身心健康。
  崔荣华介绍说,时间银行是公益资源的对接平台、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平台、时间积分的兑换平台和社会问题的智慧化解决方案,它借助网络信息和大数据技术,帮助社会构建互帮互助的制度体系。
  崔荣华建议:在国内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推广时间银行模式,完善公益制度。比如:可以将时间银行用在敬老孝老、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上。志愿者在机构为老人服务的时间,将以积分的形式存起来,可以在未来兑现或者捐赠给亲属、朋友志愿者。服务对象是高龄、空巢、失能失智、康复、残疾人群,同时应形成多元多样的专业服务内容,包括:驾驶服务和护送(例如陪伴看医生、去墓地、陪伴购物)、陪伴做饭和吃饭、文字处理(例如寄信、协助通信、填写表格、教授计算机知识)、家务协助(例如熨烫、洗涤、整理床铺、丢垃圾)、休闲活动(例如旅游、游戏、朗读、喝咖啡、参观文化活动)、人力协助(例如从事小型园艺、铲雪、修房)、帮助家庭照顾者获得休息时间等等。在正式服务之前,志愿者需要接受专业的训练,通过合理的供需匹配,制定服务内容与时间。
  崔荣华建议,由民政部负责“时间银行”推行组织机构,中华志愿者协会作为具体规则制定单位,由“时间银行”实施主体单位在系统里进行公益行动登记,并聘请技术公司建立大数据统计平台,所有时间银行志愿项目发生的志愿行动,都将上传,随时备查,并在使用或赠送时予以按需兑现。
  向大会提交《关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景区门票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加快实施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景区门票政策。
  崔荣华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加快实施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景区门票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免景区门票。
  2、鼓励景区完善适老惠老服务项目,如医疗设施,义务拍照,义务讲解,免费乘坐参观车等相关服务,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优惠,以促进老年人消费,更好地享受门票优惠带来的各项服务。
  3、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飞机、高铁予以优惠待遇。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4、出台专项促进老年人群体出游的政策,引导、鼓励60岁以上老年人走出家门去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愉悦心情、强身健体,从而提升老年人群体的幸福指数。
 
全国政协委员、原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今年提交的一份提案中,也对保险业投资建设养老社区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有关部门将养老用地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化落地。
  在土地性质上,目前尚无“养老产业用地”的专属分类,受此制约,养老项目通常只能按商服、商办、医卫等性质拿地建设(如太平人寿“梧桐人家”养老社区的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50年使用权),土地成本较高,为此,亟须将养老用地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化落地。
  二是建议税务部门减免保险养老社区房产税。在税收政策上,政府扶持的关键在于减少税负。例如,目前在西方国家CCRC(持续照料退休社区)和AAC(活跃长者社区)模式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在我国保险养老社区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房产多为自持,仍需缴纳房产税且数额较大。
  三是建议相关地方政府给予保险养老社区一定的建设补贴。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以及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不同程度的建设补贴。尽管保险养老社区均属于营利性机构,但保险养老社区建设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能够享受此类建设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副董事长孟丽红
  表示,她今年的一则提案是关于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合作发展优质养老服务的的提案
  建议在大湾区内加快落实深化粤港澳养老服务合作的政策、措施,借鉴香港的行业经验,促进内地养老事业发展,为大湾区所有老人创造福址,增加内地就业机会,也让参与大湾区建设的港人解除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
  一、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建立粤港养老服务合作试点地区。
  佛山、肇庆等地区毗邻港澳,高铁可达,交通便捷,自然环境好,具有良好条件,可以试点建设区域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
  二、粤港两地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便民措施
  1、内地可在税收及用地、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香港可在养老福利及便利港人来内地养老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例如向内地合规的养老机构购买服务提供给香港长者、在内地委托或设立机构代办长者津贴等事务。
  2、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就业保障,完善从业人员职业培训;鼓励保险行业开发针对养老机构在住老人的保险项目,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提高行业经营积极性。
  三、推进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健康、智慧养老新业态。
  结合本人行业经验,建议支持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个性化社区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并推广养老机构与医院、居住社区、智慧养老相结合的模式,共享资源,提供快速诊疗、医治、护理、康复服务。智慧养老还处于设想及落实过程有待完善,例如搭建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采集、评估、监控老人疾病情况并及时跟进。医护人员定期对长者进行查房、慢病防治、用药指导,对突发急危重症的老人,经绿色通道送医并据档案快速诊疗,术后由专业护理人员负责疗养康复。此模式可避免老人辛苦奔波往返医院、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提高术后康复率,而居住在社区可避免老人感觉被社会边缘化,提高老人幸福感。鼓励房地产企业参与,开发建设配套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2、养老行业投入成本高、营利点低,需给予资质、税收、优惠政策;在法律上完善、明确医养型养老机构的制度标准、法律责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
  3、医保定点向医养结合型机构松绑倾斜,将适量的医保及商业保险资金引向医养结合领域,为医养结合能持续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四、港澳与内地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提升养老康复产业发展。
  1、香港在养老服务方面有比较先进的服务水平和运营经验,如“以人为本”、“协助长者发挥自身潜能”等理念,提供诸多人性化、个性化关注老人身心健康的服务,并形成养老及社工服务体系。例如社工定期电话联系和探访慰问长者;家务助理;平安钟紧急呼救系统;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治疗及情绪支援;租借护老复康用具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等一系列配套服务等均可借鉴。
  2、粤港两地可在相关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和技术培训学院开展合作、交流,引进香港护理人才的同时,推进养老领域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互认,加强粤港澳社工、专业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交流。借鉴香港对养老机构实行“优质管理”的理念,即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员工福利待遇、归属感、专业技能、提供专业培训,以优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借鉴香港的监督制度,成立监察队伍,定期巡查、考核各养老机构。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民政厅厅长益西达瓦
  在文化养老建设上,笔者认为,应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深化认识。要高度重视,提升认识,把老年教育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正如益西达瓦委员在建议中所言,要尽快建立全国统一、上下对口、职权分明、名副其实的老年教育综合管理机构,尽快启动《老年教育法》的立法程序,颁布《全国老年教育工作条例》;坚持政府引导,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将社会组织、企业资源、慈善基金灵活融入老年教育之中。
  其次,加大资金投入。财政支持是文化养老建设发展的有力保障。老年大学之所以“入学难”,其实就在于滋养老年人精神活动的场所少。因此,加快文化养老建设势在必行,刻不容缓,资金问题是最大的瓶颈,这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做好相关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文化养老服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个方面,四川省今年就首次将老年大学建设补助纳入了省级财政定向财力予以支持,得到了根本保证。
  再次,要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只有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有效配合,不断丰富老年教育的载体和形式,才能给老年人更丰富的生活。大力扶持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逐步构建政府服务力量与民间服务力量互动的公共文化养老服务网络。此外,在老人的精神关怀方面,应该引进专业社工人才,设立专门的老年心理服务站和服务热线,满足和解决好老年人的心理需求问题。在这点上,四川通过建立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值得各地探索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
  她的一项建议——《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建议》。
  一是,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做好各部门统筹规划,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企业的边界。政府负责基本兜底,应将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概念缩小至“照护”,并重点考虑贫困、失能失智的老年人,设立照护性床位、介护中心,提供公共服务,杜绝财政资金流向高端市场,也要警惕高端养老霸占市场资源。民政部有政策要求居家养老服务80%以上实行社会化运营,但是政府有责任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基础设施,让专业机构竞标、接管;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大多都以商业形式进入,政府应当要明确公共服务产品的范围,公共服务产品应由政府负责购买;高端市场应该实行完全市场化运作。
  二是,建议由民政部门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区调查失能、失智和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数目,深入调查具体需要的服务,精确测算每项服务需要的成本,采用精准清单式购买服务,这样可以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养老床位,而政府转变为轻资产,不用再大量建设养老院。但是对于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政策一定要落地并基本符合市场规律。
  三是,建议由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准则,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养老服务机构的权益。
  四是,建议税务部门应结合养老服务和民营非营利机构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将养老机构的成本记为增值税抵扣。由于民营非营利机构没有金融融资通道,应引导民非机构设立公司,将国开行和民政部的78号文件做实,为民营养老机构提供融资渠道。
  五是,建议尽快在全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以部分解决养老的支付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卓长立
  建议建立完善的家政服务员职业保障体系,例如相关部门可以针对困难家政服务员提供专项社会救助、持续的职业培训、无偿的法律援助等。“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家政服务员真正把家政当作事业来做。”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
  表示,未来老年人的价值开发将是一个重要课题。
  她认为,医养结合比较可行的模式是社区卫生所转型与养老院结合,在这个过程中,公立医院需要常规性派医生问诊,并建议对老年人突发情况的转诊需求开辟绿色通道。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天津市委会副主委许洪玲
  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养老事业向高层级发展,应切实满足老年人心理健康需求,提供全身心健康服务。
  提案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全国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超过17%。长期以来,国家在养老设施建设和医疗保障上持续投入,养老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调研显示,庞大的老年群体,除了身体健康服务需求外,在心理健康服务方面的需求同样与日俱增。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试点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可覆盖面仍然不够广。
  为此她建议,一方面出台专项政策,明确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建立考核评估机制,为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专业科室、病房,加强分工协作。在此基础上,加大专门人才培养,在高校增设老年人心理健康类课程,对社工进行培训,提供多层次的人才服务,并探索构建科学的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专项行动,促进服务模式的改进和完善。
 
全国优秀农民工钟正菊
  为了解决农民工缴费难的问题,政府降低了企业和农民工缴费标准,同时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一次性补缴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享受退休待遇。
  “问题是,很多农民工拿不出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补缴费。”看着不少以前的工友面临这样的困境,钟正菊委员心里很不是滋味。
  据钟正菊委员介绍,不仅如此,有些需要用人单位补缴养老费用的,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快到退休年龄时,采取调离到偏远地区岗位等手段,“逼”农民工离职,从而逃避补缴义务。
  今年,她打算在提案里建议“让达到退休年龄、愿意继续务工的农民工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集团战略企划部资深经理周燕芳
  认为,相比于养老体系更完善的国家,我国亟待建立起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要充分认识到第三支柱在养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发现,个人税延养老险的试点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比如,个人税延养老险在制定时,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原来的个税计算方式,但随着个税改革措施落地,个人税延养老险面临着“升级换代”的问题。据了解,目前个税抵扣标准每月最多1000元,但在个税改革之后,个税起征点上调,抵扣额度变得更少。
  周燕芳指出,上述现象已背离了当初推行个人税延养老险时的初衷,因此,需要尽快根据个税改革更新个人税延养老险的政策。如果决策层能对税收优惠力度进行调整,在购买环节将税前抵扣标准定得更高一些,则可更大程度地减少消费者的投保负担,个人税延养老险试点的推广效果也会更好。
  周燕芳还建议,除企业集体购买的方式外,可多采用个人直接购买的操作方式,增加便利性。
  农工党同样建议,优化个人税延养老险的制度设计。例如,将试点尽快推向全国,扩大覆盖人群,让更多人享受政策红利;降低领取养老金时的个税负担,降低7.5%的领取税率或在初始阶段对不同年龄段的投保人实施差别税率;提高税延额度,简化优惠方式和抵扣手续,取消单位代扣代缴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望山乡元子河村党支部书记郭建仁
  认为,养老产业是一个大的产业,一方面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以后,可以解决城市的养老建设用地问题,另一方面也能解决农民经济问题、增收问题。但这需要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来支持。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然而,现在的养老产业满足不了社会需求,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的积极性不高,急需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郭建仁对当前的现状感到十分忧虑。“与之相对的,农民进城务工已成常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旧厂房、旧学校、旧养殖场等)大多闲置,农民的宅基地也有很大一部分闲置,闲置的资产无法变成资源,白白浪费。”
  针对此问题,郭建仁建议,国务院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发展养老产业,制定社会资本参与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独资的养老经营模式,把集体资产和闲置的宅基地利用起来。一方面解决了养老用地紧张问题,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农村发展没有产业的短板,农民实现就业,继而实现永久脱贫。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
  建议,加大对社区养老模式的推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老年人福利政策法规;构建新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加大政府对社区养老项目的投入,并加大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
  “在现有居家养老模式下,建立具有人文关怀的社区老年人中心。”马玉红说,具体可以设置多功能老年中心,为老年服务、信息传递、健康促进、社交活动等提供了重要平台,给一般无重大疾病的老人提供活动平台。建立具有养老功能的社区中心。以社区为依托,比较适合于有疾病需要照顾的老人,就近设置老年人独立生活的空间,包括老年公寓、老年集体生活住宅等。“这种形式可以是公益性的,也可以是营利性质的,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其中。”
  “在以上基本的社区养老中心的基础上,还可以建立多种多样的围绕老年人的项目。”马玉红说,比如老年人营养项目,可以提供集体就餐、送餐服务和营养评估等,主要方便老人的用餐,并关注老人的营养均衡,一定程度上减轻子女照顾老人的压力。“也可以设置老年人辅助性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老年人的生活和精神进行辅助照顾,比如家政服务、个人照料、法律援助以及提供各种交通和信息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副院长刘艳
  “建议围绕完善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三个方面。”
  补齐养老短板,势在必行。她有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完善养老服务供给,部分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没有得到提升。第二,推进养老顾问制度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构建养老基本服务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管平台;第三,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此外,刘艳还提出,建议养老创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先行先试,尤其可以先在示范区内先行实施。
  提高养老工作质量,应健全老年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把握老人特性和需求,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资源把好关。同时,应逐步扩大“长护险”覆盖人群,向未满60岁但确需长期护理的居民延伸、增加失智情况评估,适当增加符合“长护险”政策原则又受老人欢迎的服务项目,实现护理内容多样性,尤其是增加康复服务项目。
  建议建立一个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育和管理机制,包括准入机制、人力资源评定、专业能力建设、激励制度、服务监督等:“可以将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居委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实体顾问点和虚体顾问点相结合,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养老管家或照护经理等专业岗位,健全养老顾问工作体系。”
  要统一养老服务质量标准,构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全过程管理及质量监管系统平台。她说,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护理机构内部信息系统与医保平台对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现数据共享,提高健康管理的效率和效能,推进医养结合、分级诊疗,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
  养老“上海方案”模型已经基本建立,当务之急就是“把人才落实到位”。
  比如,上海长期护理险中包括头面部清洁梳理、沐浴、协助进食/水、排泄和失禁的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鼻饲、造口护理等42项具体服务项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护理经验不够等原因,护理服务主要集中在“生活护理”,专业护理如“鼻饲管”“导尿管”“气管套管”等常被推脱,造成服务形式类似于“钟点工”。
  再比如,长期护理险要求对申请者进行需求评估,这种统一的需求评估是享受长护险政策、接受社区居家照护的依据和前提。评估内容包括一般医学评估、身体功能评估、精神心理评估、感知觉与沟通能力评估、社会评估等。而评估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客观公允的评估态度。但在现实情况中,由于评估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造成评估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和人为因素”,评估质量较难控制。评估偏差容易引起老人不满,还会造成长护险基金浪费流失。
  记者注意到,遍布上海各大社区的老人日间照护中心是“社区养老”的主阵地,为了解决“谁来运营、如何管理”的问题,上海引入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其中。
  “主要还是相关人才的数量、质量跟不上。”刘艳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指标体系,加快评估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发评估App,实现评估过程管理;另一方面要落实对口管理,加强对护理服务、服务评估、资金使用、运行管理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并完善激励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央视著名主持人白岩松
  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开始启动老年就业市场建设。他提出试点推动老年就业市场的建立,首先就是要保障这套就业体系与法律的接轨,同时还包括机构的建立以及舆论和观念的推进,尽早为未来做好准备。
  伴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一些老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龄,也依然有再就业的诉求;建立“老年就业市场”不仅有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丰富劳动力资源、释放新的人口红利。
  “当代国人不但赶上从农耕社会、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的骐骥一跃,还进入了有史以来老年人寿命最高、人数最多、比例最高的时代。”面对老龄社会,我们不能踟蹰不前,而是要积极看待老年人、积极应对老龄化。“老去”不能陷入“独自凄凉无人问”的悲苦境地,而是要努力成为一个“有作为、有快乐”的过程。
  不管“老有所劳”背后有着怎样的需求与动机,老年人的劳动权益保障不能成为边缘地带。建立“老年劳动市场”,为“老有所劳”提供制度护佑与人文关怀,不仅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老龄社会的应有图景。说到底,老龄化原本也是一座有待开发的市场富矿。
  我们现在属于老龄化的初期阶段,一个标志性特征就是年轻老人非常多,他们在职场上还有经验、能力和继续工作的活力。现在启动试点推进老年就业市场,他们可以在未来贴补自己的生活所用,也减轻孩子们的压力。所以总的来看,利远远大于弊。
  现在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本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老年就业市场的建立,首先就是要保障这套就业体系与法律的接轨,法律要先行,然后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推进。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除立法之外,也是跟社会沟通的一个过程,舆论和观念的推进都需要时间,早做准备早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郭永宏
  作为一个连续7年关注大数据、智能化与居民生活相关性的老代表,郭永宏就智慧家居养老对川、渝、沪、浙四省市部分地区组织了调查,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并把他的调查结果带到两会上。
  调查发现,智能家居养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现有模式基本上是由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调研样本中补贴标准从每月150元到1000元不等,随著老年人基数和各项成本不断增加,政府购买力不足问题已经出现,个别地区已经出现拖欠合作企业资金的问题;二是目前服务企业进入的意愿不强,进入的主要是平台型企业和规模不大的配套服务企业如物业、医疗、维修等小公司,统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较难,老年人跨省区后基本享受不到同等服务;三是智慧家居养老走在前列的是经济发达和人口集中的地区,大多以一级行政区为单位运行,既有各地财力不均的原因,也有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偏远城镇和农村成本高、盈利难的问题;四是智能产品缺乏统一标准;五是对传感器收集的大数据综合运用不够。
  如何降低智慧家居养老运营成本,让有限的政府补贴惠及更多老年人,加快智慧家居养老产业发展?郭永宏建议,政府出面建立相关产品、服务的行业标准,配套差异化补贴政策,由专业公司统筹运营数据资源和网络建设等。其中,鼓励具有普遍服务能力的企业如电信运营商进入智慧家居养老行业。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和居民业务联系多、信任度高,更容易克服老年人“不相信”难题;工作人员更熟悉信息通信技术,也有手把手教老人使用维护设备的经验;最重要的是,服务人员复用,能降低成本。
 
苍梧县六堡镇山坪村党支部书记祝雪兰代表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09年实施,该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这一政策对广大农村老年人同样适用,为他们提供了基本的晚年保障。多年以来,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在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关于提高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目前符合条件的广西农村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116元养老金。
  但在日常工作中,祝雪兰代表发现,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生活条件都比较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的提高,100多元的养老金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少了。她希望国家在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时,能够向不用缴费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农村老年人倾斜,适当提高这部分人群的养老金。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
  表示,关怀老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我认为老年人应该分级养老,例如70岁到80岁的老年人,应该多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既可以缓解社会压力,也可以老有所为。但对于80到90岁的老年人,就应该保护好使其少得病。别摔倒,别感冒,医养结合。90岁以上的老年人就一定要关护好,尽量避免重病、大病,有病及时治疗。分层次、分级来管理,这样更好。”
 
住川全国政协委员何延政
  以建设老年病医院为抓手,推进老龄卫生健康事业加快发展。
  我建议加快建设老年病医院,构建中国特色的、政府主导的卫生健康直接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当然也鼓励社会资本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二中队副中队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
  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量不足、设施落后问题不断突出,日益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特别是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过程中,存在已建成小区配套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移交难的问题。”杨蓉强调。
  为此,杨蓉建议尽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移交制度,明确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移交与运营管理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民政、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加强配合和协调。
  “同时,还应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共同做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对配建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的责任分工。”杨蓉说,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后,开发商按规定交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接管,由民政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使用和维护管理,并做好动态监管工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强
  建议推进养老机构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区域性养老是指充分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以养老机构为中心,建立辐射周边地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李志强代表说,要科学谋划跨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先将周边区域人口密度高、养老服务需求集中的养老机构纳入建设改造资助范围,提升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服务环境。
  李志强代表建议,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相关标准,加快研究区域性养老服务医疗、低保、救助、慈善等扶持政策对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区域性养老服务行业,支持具有实力的养老企业探索实施跨区域品牌化、连锁化战略,聚力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李志强代表还建议,要创新“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采用适合老年人的技术手段,使老人、亲人、养老机构、养老从业人员及医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通过线上和线下有效整合配置资源,提供智能化、信息化的养老服务。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康
  建议优化医疗、养老资源配置,推进医养结合,就是把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等。
  要通过财政、税收、土地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一、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转型或新设康复院、护理院、临终关怀院等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直接提供养老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
  安康代表还建议依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设定相应的服务内容,确定服务地点,减轻医疗机构的压力。政府相关部门对有需求的老年人定期实施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服务地点和服务内容。
 
河南省周口市副市长张广东委员
  建议,要探索解决养老机构报销难题,尽快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明确医保报销内容和标准,并将其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范围。
 
中天金融集团董事长罗玉平委员
  我国老年康养产业是一片潜力巨大的蓝海。
  罗玉平委员说,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老年人的养老观念正在慢慢发生改变。发展康养产业要融入生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养老新鲜元素,要打造集医疗、文化、娱乐甚至是农业等多元产业的复合型康养模式。
  融合发展养老产业的过程中,西部地区的后发优势显现出来,贵州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气候条件等禀赋,提出建设“全国森林康养胜地(基地)”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森林康养基地100处,年服务5000万人次,产值2000亿元以上。罗玉平委员说,西部有自己的优势,但城市缺少服务普通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普惠保险,这就需要立足大病医疗、涉农保险,让老百姓务农、务工更有保障,远离风险。
  罗玉平委员建议,推进生态与保险、旅游、教育、文化、康养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产业投融资渠道,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机制。推进大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亟待引进基础厚、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企业,加快形成产业聚集,推动产生规模效应。
 
全国政协委员、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南门分院院长虞梅
  在走访中发现,目前康养行业缺乏建设标准。在一些地方,开发商拿地后规划建设康养基地,但是基地是服务老人的,有一定的特殊属性,比如要提供健康保障、人文关怀、安全设施等。如果没有相关建设标准体系,各地兴建的康养基地未必能满足养老需求。
  因此她建议,国家应出台全面的康养基地建设标准体系,这个体系应将医疗、保障、看护、人文关怀、安全设施、居住环境等纳入其中,具备分层的建设标准。
  “有了这个标准体系后,可以给予不同群体的需求进行评价,比如看护失能老人,应侧重医疗护理服务;对有严重疾病的人群,应侧重医养结合的标准;对于健康老人,应侧重居住环境与舒适度等方面的指标。”虞梅说,“有了这些不同侧重的评价体系,康养行业的发展将更加规范和科学。”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张国新
  提交了《关于缩小数字鸿沟、维护老年公民公平权利的建议》(下称“《建议》”)。《建议》表示,在互联网时代,有不少人因为不会使用网络而产生被时代“抛弃”的负面情绪,进而发展成为焦虑、失落、沮丧等,有的甚至因此质疑自我价值。
  张国新指出,在我们感受互联网科技带来的便利时,部分社会群体却逐渐与时代“脱节”。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原本便利的技术反而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更多的是无奈和无助。
  受地区、地位、能力、素质等的限制,人们对人工智能的接触范围与掌握程度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这可能会造成甚至已经造成了新的“数字鸿沟”和机会不均,导致更大的贫富差距与阶层分化,部分社会群体更加边缘化。此外,智能技术带来诸如安全隐患等问题又往往主要集中在老年人身上。为此在渐渐步入老龄社会的中国,全社会都在体验着互联网便利之际,互联网如何公平服务全体公民,值得思考。
  为此,张国新建议:
  一、从观念上重视增强对不熟悉网络群体的数字包容。要消弭数字鸿沟,政府的推动和政策的导向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政府必须在充分认识数字鸿沟本质的基础上,充分扮演“善治”的角色,努力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公平利用。要避免对不熟悉网络的群体特别是对老年人口的数字排斥,及避免基于年龄和社会阶层的数字不平等。从公益的角度来建设出一个健康平等的智慧社会。
  政府应更多地从用户需求出发,致力于改善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把更多的权力移交给民众,基于网络用户数据和访问使用习惯,更好地分析掌握民众需求,更好地响应民众需求,为公民提供加稳定可靠的政府数字服务体验。从而使得政府的数字服务更容易创建、运行成本也更加低廉。
  另外,还要进一步推进非现金支付法律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快《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修订工作,及时总结电子支付发展背景下人民币形态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明确对“拒收人民币”等行为的处罚标准,维护好法定货币的地位。
  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步伐,补齐支付结算领域的法律短板。我国电子支付创新发展迅速,但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相对缺乏,已有的规制法律层级比较低,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支付结算领域的立法迫在眉睫。
  二、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化社会的基础物质环境。建议通过设立专项扶持基金,依托基层现有的行政办事服务大厅、文化站、图书室等场所,提供无线互联网免费接入,在公共场所提供政府数字服务培训,加强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普及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教育,提高农民上网的需求意愿和使用技能,培养使用习惯,推动老年人、农村人口等弱势群体使用政府数字服务。
  政府要将信息化服务成为免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将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成为未来社会的基础公共服务,这也肯定是未来信息化社会的努力方向。甚至可以考虑将网吧改造成为城乡社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并提供信息化服务能力,从而能够对社区包括对社区的老年人口提供各种数字化服务。同时,社区工作人员能帮助完成比较复杂的网络操作,降低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服务的技术障碍,网站的服务内容也能为社区居委会的老年工作提供更丰富的素材与形式。
  三、加强组织培训,构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软环境。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下,针对居家老人,以街道社区或村镇为单位,为老人开设互联网知识公益讲座,让老人快速了解互联网应用,系统地教授老人们学习与老年群体密切相关的手机互联网知识与技能。尽早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社会红利。在养老机构中,也可以定期开展类似的培训。年轻人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帮助,老年人也应该主动寻求帮助,积极学习。总之,要以各种方式保证畅通的网络学习渠道,以降低老年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不能接触到网络。
  四、保留一定比例的传统渠道,设置和完善老人服务平台。随着老年群体不断增加,民生类信息化工程最好有托底预案,保留一定比例的传统渠道,让他们不至于受阻于数字屏幕。例如在医院、银行、电力等服务领域保留人工窗口,兼顾老人需求。以立法方式严禁各商业机构取消现金购物。在服务信息推送上,也要关注老年人需求,不盲目追求“无纸化办公”。同时,可以在服务大厅醒目的地方张贴操作用流程,并有工作人员指导,为老人学习互联网创造更多调价。
  甚至还可以考虑由政府牵头搭建平台,创新老年人互联网服务商业模式。平台服务中的基本服务由政府机构提供,包括常见的老年服务信息查询与发布、信息交流等,老年用户无需支付额外的费用,甚至无需注册就能享受到基本服务。在此基础上,由相应的公司为老年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专业服务,用户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享受诸如在线门诊挂号、事项代办等服务。更进一步,未来网络平台可以实现增值服务,让老年人实现足不出门可以享受付费定制化服务。商业模式的创新可以解决老年人互联网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五、鼓励信息产业针对不同群体开发有个性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满足老年群体的需求。目前,互联网产业现实环境更多地专注于年轻群体,前沿的科技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却忽视了老年群体的使用需求,相对复杂的操作和概念让老年朋友难以接受。适合老年人的手机应用还不多,在打车、买票、外卖等生活类的手机应用中,也没有专门适配老年人的版本。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商业利益的驱动不足,在这方面,需要政府引导和社会公益组织的支持,鼓励适合老年人的手机应用项目开发。
  张国新强调,现代科技应当增加便利性,让产品更“傻瓜”,服务老年群体,而不是让这一群体逐渐被“边缘化”。要想缩小数字鸿沟,首先应该考虑开发适合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老年群体大多是收入低、受教育程度低,生存能力低、年龄大的群体,因此产品价格低廉、操作简单易学是最重要的标准,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参与到信息活动中,缩小数字鸿沟才不是一句空话。
 
全国人大代表、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夏恒建
  共同制定完善评价相关保健品效果的标准,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保健品生产和销售的规范作用已显滞后,李杰建议,尽快修订出台保健行业立法,规范亲情营销、洗脑营销、虚假广告、礼品销售等保健品销售行为。他还建议,对于在保健品销售中实施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行为,造成较大危害的,要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严惩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的行为。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以推销保健品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的确实可能涉嫌诈骗罪。将其纳入刑法规制范畴,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能做到重拳治乱,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卢馨
  设“时间银行”存养老护理时间
  她看来,社区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补充其他养老方式不足的有效养老方式,对解决我国养老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卢馨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慰藉、康复保健、紧急援助等养老服务项目。老龄化的加深,必然导致养老服务需求的上升,养老护理需求将会越来越多样,与此相矛盾的是居家养老专业服务从业者严重匮乏、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低、服务项目少。尤其是职业养老护理员极度短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完善。
  因此,卢馨建议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探索建设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当前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的付出时间,将来可以兑现成应得到的相应服务。同时,鼓励吸收低龄健康老年人加入公益服务队伍,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和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义务或者低偿服务。
  在卢馨看来,我国对养老“时间银行”的探索规模较小、较为零散,需要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起一整套“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相关运行体系,并切实得以规模化运用。
  卢馨建议,由政府牵头监管,鼓励各养老机构或社会团体设立“时间银行”,全面开启社会性互助养老模式,让年轻人、初老者和社会上富余劳动力等人士有机会在为老年人献爱心的同时存储自己未来的“养老护理时间”,同时可解决养老服务队伍短缺和养老服务机构人力成本较高的问题。
  在具体实施方面,卢馨建议,每个社区、居委或村建立基于“互联网+居家”的养老服务平台,以此为桥梁,将社区管理者、养老机构、老年人、志愿者连接起来,实现基于“互联网+社区”互助养老。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社会福利院院长李兰
  建议,在全国推行村级医养结合工作,加快推动全国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此外,建议在粤东西北地区先行先试,希望中央财政给予粤东西北专项资金支持开展试点工作。
  “加强村级医养结合工作,需进行统筹规划。”李兰建议,将村级卫生站纳入公益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打通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将村级卫生站和老年活动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标配项目,对村级卫生站及老人活动服务中心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
 
全国人大代表、阳江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黄晓渝
  在老人心理的需求方面,老人独居数量快速攀升,沟通和社交能力下降后常容易产生悲观、抑郁、孤独和焦虑等一系列不良心理和情绪,这是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
  在老人的健康需求方面,由于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目前的一般养老院并不具备医疗条件,出现身体问题不能就近鉴别,因而不能得到方便合理的医疗处置。没有家人在身边的老人往往被转往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留观和住院,因无亲人的照顾而养老院难以支撑老人的康复过程,导致住院时间过长和过度占用医疗资源。
  此外,不能自理的老人不能得到合适的生活护理。居家养老的老人到一定阶段始终难以避免不能生活自理的情况,而家庭不具备老人得到基本照护的能力,丧失了人到晚年应有的健康保障乃至临终关怀。
  黄晓渝建议,整合乡镇医疗资源,建立“医养护”结合的养老模式。“关心关爱老年群体,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实践方法,开拓新途径。”黄晓渝建议,依托乡镇卫生院,探索医院、护理院、养老院结合的方式,便捷、有效地解决老年人晚年多层次需求。其中,养老院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和服务,并提供健康管理和保健教育;乡镇卫生院在必要时提供专业的疾病检查诊断、医疗、康复服务;护理院则针对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特殊照护。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蔡卫平
  多种养老模式并存,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在广州,多个老城区布局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给蔡卫平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这类新型机构集养老院、老人日托中心、老人活动中心、长者饭堂为一体,让社区老人实现在家门口养老。“建议由政府提供场地,让社会资本更多进入这一领域,并给予更多优惠政策进行扶持。”蔡卫平说。
  而另一类带有护理性质的养老机构,则配备专业护理人员,适合行动不便或本身有较严重疾病的老人。“这种新型区域养老模式适合在一些新建住宅小区进行一定规模推广,或者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一级的医疗机构联合建设。”
  蔡卫平认为,多种养老模式之间也可以相互替换,满足老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各类需求。他建议,养老服务要跟医保结合。“对于各类养老机构,如果不承认它是一个医疗机构的话,就没办法实现普及覆盖。将来的医保发展趋势,可能会将既有医疗职能兼具养老服务的机构也覆盖进去。”
 
民主党派、民革德州市总支部副主委崔丽琳
  她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关于具体的建议,崔丽琳说,首先,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牵头,制定相关制度和完善服务体系,社区具体操作落实各项工作。其次,在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实现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完善当前的养老事业。在服务内容上,老人住在家庭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顾的同时,由社区承担养老工作或托老服务。另外,护理人员可以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并对其进行护理知识的培训。
 
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陈百灵委员
  在会上作了《落实老有所养共享美好生活》的发言,陈百灵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之下,全国养老服务体系、产业规模、发展环境、服务市场、服务质量都有了显著提升。无论是床位数量建设,还是需要重点关注人群各项补贴政策,以及破解“大城市养老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同时,随着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将进一步显现,她提出:“应针对不同养老需求,靶向服务,重点解决好以照护为主的基本养老服务。”为此她建议:要整合家庭照护支持政策,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发展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便利化;注重医养结合,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评价标准体系,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加强职业资格认证和业务技能培训,实行分层分类管理,推进服务队伍职业化。
 
江西的全国人大代表蔡细春
  提交了《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蔡细春建议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高位推进,尤其农村养老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建议》指出,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增速快、占人口总数比例高,人口出生水平赶不上老龄化水平;家庭小型化,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多,不少家庭赚钱与养老难以两全,甚至养老意识淡化,独居、空巢老人多;失能、半失能老人也在不断增多,特别是弱势家庭老人处境堪忧。
  然而,社会关爱老人氛围还不够浓,措施还不够实;社会上对投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意愿,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出台了政策和规划,但是推动实施上还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
  鉴于此,蔡细春建议,一、加大对社会投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对社会投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上应予以支持,同时又要进行规范、引导,使之建设上符合规划要求,管理上规范达标,确保将好事办好。
  二、适当提高农村老人的补助款。近年来,国家虽然在不断提高60岁以上老年农民的生活补贴,但相对城镇老年居民,差距太大。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为例,60岁以上老年农民的生活补贴每月仅105元,一年仅1260元。
  蔡细春认为,不要说与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相比,就是与城镇无业老年居民相比,差距亦很大,老年农民一年的补贴不及老年居民一个月的补贴。这些60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年轻力壮时在生产队劳动,改革开放初期又被责任田拖累,不能外出打工。即使外出打工,由于无文化、缺技术,也只能干一些收入低微的体力活,收入少,没有积蓄,丧失劳动能力后只能靠子女供养,生活倍感困难。应适当提高60岁以上老年农民的补贴,让老年农民共享改革成果。
  三、适当提高老年农民医药费报销标准。近年来,国家虽然实行了农村医疗保险,但报销部分金额偏低,很多必需药品不能报销,且报账手续复杂。老年人人老体弱,身体素质差,容易感染疾病。农村老年人有病,一般是“小病扛,大病拖”,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医院治疗。建议适当提高老年农民的医药费报销标准,放宽对必需药物报销的限制,简化报销手续。
  四、创办老年幸福食堂要坚持四个“一点”。近年来,为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做饭的困难,一些地方以自然村为单位办起了老年人幸福食堂。创办幸福食堂是一件好事,但一定要坚持做到4个“一点”,把好事办好。
 
全国人大代表徐贤淑
  建议,积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建立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投融资机制,加大社区医疗服务建设的推进力度,切实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到位。
  “养老产业近年来受到关注,目前看,机构养老仍在稳步推进中,居家养老需要较长时间自然过渡,而社区养老作为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刚刚在一些地方兴起。由于其经营的小型化,使得托老服务在托老时间、服务方式等方面更具灵活性、实用性和开放性。”徐贤淑代表说,机构养老一般实行集中养老,封闭性强,不容易形成与居家养老的有效衔接,所以在进一步发展机构养老和提升居家养老的同时,要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较好实现机构养老和老人生活的紧密衔接,将机构经营思路、设施设备、人员、技术、引入社区开展服务,使养老服务更加贴近老人,贴近赡养人(监护人)。
  “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徐贤淑代表建议,一是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扶持计划,优先予以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民生项目配套内容,凡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建立对社区医疗服务的投融资机制,以政策性投资为带动,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专项投资基金,由相关部门专门机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通过产业化运营引导实行社会融资,吸引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入社区医疗服务,实行股份制经营。三是加大社区医疗服务建设的推进力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实现典型引路,为更多投资者、经营者提供样板,加快项目推进。四是切实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到位,采用开放式服务方式,既便于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直接沟通,也便于服务对象赡养人监护人的监督评价。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主席范小青
  在接受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采访时建议,全社会一起重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保障,通过多种手段规范这一领域养老服务,保障老人晚年幸福。
  范小青说,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是养老服务的重要职责,事关每个家庭。“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老年人本着朴素美好的愿望,以为只要自己留有一点积蓄,就可以不给子女、不给社会添麻烦,等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请保姆护工或者进入养老院就行。”老人的愿望非常朴素美好,但是范小青也注意到,近年来,失能老人受到保姆、护工粗暴对待甚至虐待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范小青表示,目前在失能老人养老方面遇到的问题主要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独居老人,子女或在国外或者忙于工作和自己的小家庭,没有更多的精力照顾老人。这类老人完全依靠雇请的保姆帮助才能生活,其生活质量完全寄托在保姆身上。但因为子女不在身边,无法监督养老服务的工作质量,尤其是一些语言表达有困难的老人,遇到问题时甚至无法求助求救。还有一种是居住在养老院的失能老人,虽然养老机构的开设运营必须达到一定标准,但也有一些养老机构服务水准不高,护工没有受过专门培训,缺乏专业护理技能,有的甚至缺乏起码的同情心,对老人动作粗鲁,语言恶劣。
  “近年来,我国养老事业总体取得长足发展,但失能老人养老等领域还亟待完善规范。”范小青建议,要从教育培训、合约制约、建全机制以及法律保障等方面,规范行业管理。在宣传教育上,要更大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积极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护老的良好风气。在护理人员职业资质上,专业护工应该经过专门的培训,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同时要鼓励更多有专业技能的年轻人进入养老护理行业。在合约约束方面,养老服务供需双方应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合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立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老人,让虐待老人的违法者付出代价,让更多老人安心养老、安度晚年。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
  我建议加大政府投入,并通过引入覆盖大湾区养老、医疗市场的养老企业资源,弥补香港特区及内地养老市场不足,形成区域全覆盖的现代化养老体系。提高待遇,打造职业尊严感和归属感,重塑护工社会形象。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尊老养老的共识。引导公益性社会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护理志愿服务,建立起护理志愿服务制度化体系。健全体制,鼓励建立养老协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服务质量。
  城市是区域发展的重心,养老是民生发展的重要议题。面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医疗、养老、康复、智能科技等要素缺一不可。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最具有活力,尤其加上香港特区先进的医疗体系的配合,相信会在大湾区发展出健康先进的养老体系。
 
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主委周汉民
  作为我国区域一体化起步最早、基础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区,长三角理应并且也完全有条件在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率先探索、率先发展。
  周汉民认为,长三角在医卫养老领域存在优质资源浪费现象,专业服务流动不足。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更多关注于财源确保、缴付畅通,易造成医卫、养老需求过多向域内中心城市集中,不利于显现“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的政策效应。在教育领域,存在条块分割式管理现象,纵向横向联动不足。其主要原因是招生方面的诸多地域划片等政策限制和长期以来形成的浓厚的内向型、层级制管理的模式影响。而文体旅游产业方面,存在全国化、全球化进程快于域内一体化现象,域内相关平台一体化不足。
  周汉民认为,四地需要有效推进融合,切实提高长三角公共服务领域一体化质量。比如,在医疗领域,应当“以专科医疗联合体为抓手,加强医卫、养老专业人才的域内柔性流动,促进优质医卫养老资源区域内均衡布局”。他建议,组织大城市医疗系统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与中小城市相关科室挂钩联合,形成专科联盟,尤其是在交通相对不发达地区,使人民群众能够家门口看上病、看好病。“通过人才下沉、远程会诊、专科培训、高级研修班等形式,把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开诚布公地授予医联体单位,提升成员单位的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管理能力。”他说,在条件成熟时,长三角区域医联体单位可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并探索推动医护人员执业注册一体化,即在长三角城市群实行执业注册互认。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会专职主委郭乃硕
  完善失独老人救助机制,鼓励各地差异性补贴
  “有些失独老人要进养老院,却因为‘没有监护人签字,出了问题,没有人负责’被拒之门外。”郭乃硕通过他的观察,说出了自己的忧虑。
  “目前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每年以7.5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失独家庭普遍存在经济状况不好、心理健康状况较差、患病率较高和照顾资源缺乏等特点。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慢性病患者超过六成。居家养老对失独老人来说显然是一种奢望,而入住养老机构则大部分失独老人无力承担高昂的费用。”
  根据现行规定,在进行手术等医疗行为时需经亲属签字,对于单身或丧偶的失独老人来说面临着“无人签字不得救治”的窘境。而无钱医治、术后无人照料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这些问题说明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因此亟须加强各方合力,我建议完善失独老人的救助机制,特别是加大经济方面的救助力度。”
  郭乃硕的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指定医院帮扶60岁以上失独老人。对必须手术的失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免予签字,并安排护工护理。医疗费用可从医保中扣取,护工费用可从“失独基金”中扣除。
  二是提高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在不断上涨的物价面前,60岁以上的失独者每人每月300元的扶助金显得微不足道,对其生活的帮助无异于杯水车薪,个别地区还存在拖延发放现象。据此,建议根据国家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消费物价指数,制定动态化的辅助标准,并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是鼓励各地提供差异性补贴。不同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消费水平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应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级负担的方法制订差异性的补贴方案。
  四是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调动并合理引导社会上具有奉献意愿和奉献能力的群体,采取承包的形式,一对一进行长期帮扶。在城市,可以鼓励一个社会团体、一个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的一支志愿者队伍、党派的一个支部、大学的一个班级等,根据地域和可调配的资源,有针对性地对一个失独家庭提供长期的义务帮扶,当失独者遭遇侵权或民事纠纷,提请诉讼时,法律援助中心能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协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是创新救助方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立“失独老人养护基地”,公办养老机构要为失独老人及家庭优先提供床位,安排专业人员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为失独老人提供服务,民政部门可以给予相关的补助或政策扶持。
  六是尝试出台“办理失独老人收养手续条例”。在法律的范畴内给予失独老人以最大的帮助。建立失独家庭的交流和互助平台,让老人们可以敞开心扉,互相交流,共渡难关。依托社区,把对60岁以上失独老人的日常照顾工作,作为评价社区总体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丽行公益慈善会发起人刘丽
  今年带来的建议,正是关于多管齐下解决社区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如今社区养老机构参差不齐,可持续发展能力弱,老年人获得感不明显。”在实际工作中,她早已意识到这样的问题。当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5亿人,根据抽样调查,60岁以上老人住养老院比重仅为3%,绝大部分老人都在家养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机构,对老有所养、老有所护,尤为重要。
  “现在就存在服务人员短缺,专业化水平不够,服务能力跟不上需求的情况。”刘丽介绍,“有些地区政府的补贴资金发放简单、粗放,精准性不够,这让真正参与进来的社区养老机构很难获得政府补贴。”
  同时,开办社区养老机构需要土地、房屋、水、电、气等配套设施,这都缺少政策支持。“开办社区养老机构,实际上是专业的工作,然而当前社区养老服务,基本以行政推动为主,专业化指导得不到充分体现,管理的标准化、服务的人性化往往被忽略。”
  因此,刘丽建议,多管齐下,在人、财、物等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加快解决社区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在人力方面,刘丽认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社区养老机构用工不足的问题。“有很多年龄大的女工因为看中工资高而倾向于做育婴师”,因此,她建议,对大量高龄的女工进行岗位培训,让她们成为护理师,到社区养老机构工作,这样一来,也可以延长她们的工作年限;通过校企合作,让大学生进社区,既解决大学生实习难的问题,也帮助大学生真正了解社会;用好社区闲散资源,利用适当待遇,吸引社区内身体健康、有一定体力劳动能力的退休同志到社区养老机构服务。
  “目前国家对养老院有成熟的床位补贴政策和初始建设补贴投资,一些地方对智慧养老等有一定的资金扶持,但对我们社区养老机构,支持还不够。”
  在资金方面,刘丽建议综合考虑社区老人数量、服务内容,对社区养老机构针对性地出台补贴政策;允许社区养老机构适当开展市场化经营,如陪护、中医按摩、推拿等,补充自有资金;政府引导社会公益资金进入社区养老产业。
  当然,想要真正解决问题,离不开政策引导。在政策方面,刘丽希望民政部门能尽早制定社区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的规范和标准;城建规划部门做好统筹规划,在新的小区留出社区养老机构场地及配套设施,分批次在老旧小区,征用公共产权房屋为社区养老机构专用场地;加强市政配套设施支持力度,协调消防、水、电、气等部门,作为公共服务项目,免费或优惠为社区养老机构提供支持;协调税务部门,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易水砚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师张淑芬
  此次带来的建议,关注点放在了一个特殊的群体上,“农村孤寡老人是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不仅默默地承受生活上的窘迫和病痛的折磨,还要承受精神上的孤独和主张自我权利的压抑。”张淑芬表示,虽然目前各县基本都有集中的供养中心和养老院,但这些人却普遍有“故土难离”的观念,出现县城集中供养无人去,农村孤寡老人生活惨的状况,他们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如何破解这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阵地,提高集中供养和孤寡老人的生活质量?张淑芬建议,首先,应在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下,以“村”养老,在村设立养老点,集中养老财政和社会资金,引进市场机制,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让这些人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提高这些人在村里“养老点”的集中供养率。
  第二,结合乡村经济振兴计划,在政府层面成立乡村投资管理基金公司,对农村闲置的宅基地以及孤寡老人的宅基地和承包地,首开先河,试水资本运作,通过政府层面把他们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投入到市场,用资本运作的收益,反哺给孤寡老人,让他们去选择更好的养老方式。
 
政协委员、山东联兴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开发公司总经理车炳涛
  表示,历来十分关注社区居家养老的他,此次带来了相关提案,并呼吁调动社会力量做好“中国式养老服务”。
  车炳涛建议,政府部门是否可以考虑在满足小区物业、业委会及其他必备设备设施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将建设养老配套设施明确写入新建小区开发规划要求,并鼓励开发建设企业投资建设适于各小区实际情况和规模的日间照料、中小型机构养老项目,从而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向前推进。
  同时,他建议政府部门转变思路,变奖励补贴为产业政策扶持。“比如是否可以建立专项建设扶持基金,用于全市社区中小型养老机构建设或运营的定期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专款专用。既减轻了市区财政压力,又为企业养老项目建设融资提供了便利。”他介绍,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对于养老机构的水、电、天然气、供暖、网络使用价格予以优惠,降低养老机构的实际运营成本,助推养老机构的快速向前发展,满足全市老年人群的实际需要。“如今,智慧化社区建设多是各自为政,单一规模小、覆盖人群少、自身平台建设投入大、难以产生规模效益。是否可以通过政府与市内各医疗机构牵线搭桥,以政府投入一部分、企业投资一部分、群众承担一部分的方式,搭建统一的智慧化社区平台。”车炳涛表示,通过分步走的方式,首先在居家养老的家庭装设报警呼救设备,直接对接就近医疗机构。一旦居家养老的老人突发疾病可以通过紧急呼救按钮第一时间向医疗机构、小区物业或家人求救,多方联动及时救治。后期还可根据不同老年群体需要,增设智能脉搏监护、走失定位手环等设备,逐渐丰富智慧化社区平台建设,为居家养老群体提供更多便利。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
  表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已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的生活。比起基本的物质需求,老年人群体对更高层次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也在逐渐显现。
  朱晓进建议,要放开思维,实现老年大学向社区、敬老院等地延伸,挂牌开办教学点,实现人员分流。在师资方面,除固定的长年教学人员外,还可考虑与区域外的老年大学结对子,不定期开展交流活动。此外,可招募文化教育机构有一技之长的退休人员做志愿者,就近到办班点授课,解决师资问题。
  目前,很多老年大学在报名中出现了绘画、电脑、插花等专业一席难求,而有的专业则门庭冷落,白白浪费了很稀缺的老年教育资源。在这方面,朱晓进认为,要科学规划教学项目,并建议在进行专业设置之前,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征集老年人的意见,根据其需要确定办班项目。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书记柯建华
  如何从根源上铲除保健品领域的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现象?柯建华代表在深入调研中发现,保健品市场监管还存在不少的难点,比如相关法律法规还相对滞后,不法分子违法成本较低。“目前针对保健品欺诈案件的定性和处罚大部分还仅局限于行政处罚,与不法商家年销售额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相比,处罚力度较小,因此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
  柯建华代表认为,对那些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品的行为一定要重拳出击,加强保健品领域的监管,才会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首先要从完善法律法规上着手,在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保健品的案件中,采用欺诈、恐吓方式,将价值低的保健品故意高价销售,金额巨大的,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对于保健品生产经营中,存在标识不符合规定、违规擅自扩大适宜人群范围等行为,也应当尽快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相应的处罚规定,让执法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柯建华代表还建议,地区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织密打击网络,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社会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多管齐下,让保健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全国政协委员、青岛市副市长栾新
  建议,政府应出台政策,强制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针对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和医疗救助等制定明确标准,老旧小区住宅逐步进行改造配建。此外,推广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和长期照顾护理保险,撬动商业保险巨大潜能,大力减轻老人及其家庭的护理费用负担。
  栾新还认为,应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尽早设立康复类高校,在相关高校设立康复专业。加大培训专业护工,提高相关的待遇和地位,如增加积分入户分值、可以评定相应技术职称、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社保医保缴费优惠等。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
  她表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养老机构的服务与管理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且具有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涉老服务与管理岗位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建议参照国家免费师范生和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政策,对于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工作六年以上。”杨文说,免费生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市政协主席雷杰
  则建议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从而降低居家养老服务奉献。她表示可由专业人员评估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需求,编制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工具,选择居民住宅作为适老化改造试点。
  雷杰建议,可选择部分省、市为试点,进行家中居家环境的适老化改造。65岁以上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丧偶老人,可凭户口本向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工作人员评估后提出改造方案,重点是卫生间和厨房,如更换破损电线,在厕所、浴室加设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
  谈及去年日本、挪威等国家养老基金投资业绩不佳时表示,养老基金是长期投资,不应关注短期的、年度的波动,而是讲究跨周期的长期收益。
  截至2018年11月末,我国已有17个省(区、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8450亿元。不过,根据地方的选择,这些合同均为期限相对较短的5年期承诺保底,风险收益特征与全国社保基金不同,因此单独开展资产配置,不再实行与全国社保基金统一管理的策略。
  “我们给了多种选择,但是各个省基本都选择5年期承诺保底合同。”楼继伟表示,委托人还是比较谨慎。这样一来,投资管理人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也相对较低。他强调,权益类资产风险大、波动大,但长期来看,权益投资的收益高于固定收益。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用了较长篇幅,对发展养老服务业作出重要部署,并首次把发展养老服务业放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部分,强调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这都反映了中央对老龄化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精准把握。”这次“两会”上,侯学元带来的建议主要聚焦民生领域,在他看来就是要重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防范化解老龄化风险。“因为近年来,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正逐步从民生领域,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扩展。”
  对此,侯学元代表建议从五个方面入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由政府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对主要承担养老责任的子女实施“照护假”。二是做实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实体化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在街道设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社区发展助餐点和嵌入式养老机构。三是深化医养结合发展。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紧密的医养结合关系,与居家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四是促进机构养老有序发展。适应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的新要求,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强化养老机构监管,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员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耿学梅
  目前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但养老床位的数量却远远不足,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将闲置的厂房等社会资源用来发展养老服务。
  当前,兴办养老机构存在着找地难、经营难、提升难等问题。政府一般不愿意拿出场地给养老机构,选址难、地价贵始终是困扰养老机构发展的核心问题,部分选址甚至因周边民众反对导致项目无法实施。而在很多地方,一些老旧厂房被闲置,既造成了巨大浪费,又影响了城市环境。如果能把这些闲置的厂房利用起来,一方面使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又能解决养老机构资源不足的问题。但要让闲置厂房等改成养老设施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首先是资产如何转移的问题。如果一些闲置的厂房是国有的,那还好,由政府统一调剂,但如果资产是民营的,那可能比较难,必须要经过多轮的讨价还价。再说,这些厂房下面的土地原本属于工业用地,但转换成养老设施后,可能改变了土地的性质,这在审批过程中可能存在合不合法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要明确政策,一方面要明确这些闲置的厂房的年限。如果超过一定的期限,不能被利用,应该被折价收回。二是可以由政府出面对这些闲置厂房进行集中回收、处置和开发利用。三是可以给一些利用闲置厂房开设养老机构的单位一定的补贴,减轻他们的负担。
  当然,闲置厂房改成养老设施是一个方面,其他一些闲置的房屋可能更适合办养老机构。一些被清理关停的政府和单位原先搞的“楼堂馆所”。如:宾馆、饭店、招待所、疗养院、培训中心等。这几年,随着国家对建造“楼堂馆所”抓得越来越紧,并出台了“八项规定”之后,许多“楼堂馆所”关门歇业,再加上近几年严禁政府机关经商、办企业,并对机关进行了精简,许多办公大楼被闲置,使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因此,各地不仅要把闲置的厂房利用起来,更要把一些闲置的“楼堂馆所”利用起来。将这些闲置的厂房和“楼堂馆所”充分利用起来,可以大大增加养老床位,缓解当下养老难、养老贵等问题,更可以缓解养老机构找地难、经营难、提升难等问题,从而加速推进我国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步伐。可以让老人就近养老,特别是一些大企业,退休的老职工、或者是年轻职工的父母比较多,他们在自己单位或者子女工作单位原先的“厂房”“楼堂馆所”里养老,使他们感觉到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同时也会使他们的子女更加方便来看望老人,更可以安心地工作。因此,“闲置厂房等改成养老设施”这个点子好。
  目前,全国县级以上老年病医院仅有133家(民营24家),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三级医院不足10%,与庞大且急剧增长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相比,我国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建议加快建设老年病医院。
  一是明确老年病医院的功能定位和标准制定。建议从国家层面明确定位老年病医院的性质和功能。
  二是加大对老年病医院公共财政投入。建议每个市(州)和人口较多的县至少建立1家政府办的老年病医院,引导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转为老年病医院,加强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心脑血管、老年卒中、阿尔茨海默症等老年重点疾病专科建设。
  三是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设置本科阶段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专业,健全老年医学专科医师培训体系与职称评定序列,探索将老年医学设置为一级学科。
  四是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和制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参与兴办老年病医院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提供老年医疗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投资集团董事长王会生
  提交了提案《完善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建议加快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健康保障服务体制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王会生提出从四方面推动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和政策体系,由政府确定医养结合的主管部门,牵头建立高效、长效的联动、监管等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医养结合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制定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健全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理顺医、养等各方权责利关系。二是扩大医保保障范围和支付比例,建议国家医疗保障部门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将预防保健、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府医保的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三是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建设,加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推广力度,重点解决“长护险异地结算”的制度设计。四是加大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推动作用,研究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以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税费减免等多种手段,支持鼓励商业健康险的创新和优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肾脏病科主任医师教授陈香美
  陈香美认为,中国在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数量会一直增加,因此要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她说,只要有政府引导,只要出台了科学的养老指导意见和规划的话,老年人今后的生活、健康都是有保障的。陈香美也希望社会、企业资本加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险,建立更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委书记徐文光
  “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格局,作为子女势必承担赡养老人的主要责任,特别是在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子女的作用不可或缺。”针对这些现状,徐文光提出两方面建议,即在全国推行老年人家庭子女陪护假制度和加快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培训。
  建议,全面推行老年人家庭子女陪护假制度,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地。比如:加强立法保障。针对老年人子女陪护假施行的省份较少,且长短不一,导致在全国层面不均衡的问题,总结吸收已推行老年人子女陪护假制度的实践做法,在国家层面进行立法,出台统一的政策和标准,让全国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加强政策配套。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研究制定企业落实陪护假具体措施。“陪护假”产生的用工成本,可由企业和政府合力承担,通过减税、奖励等形式,给予企业一定补贴,让社会各界共同为老年人子女陪护假兜底。加强督查落实。把落实老年人子女陪护假制度列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内容,纳入全国敬老爱老助老评选的考评指标。加大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落实陪护假的处罚力度,与企业信用挂钩,有序推进老年人子女陪护假制度落地,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良好氛围。
  建议,加快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培训,具体有以下措施。
  推广长学制中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出台政策,在现有中高职衔接基础上加快“专本贯通”,由办学条件较好的高职院校试点老年护理本科教育,扩大社会对养老专业的认同感。在养老护理类专业领域率先试点“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让养老护理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护理、康复等多类岗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更好地适应从业需求。
  畅通养老护理人才晋升通道。建立职业上升通道,提高专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依托职业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专项技能认证考核,认证等级与个人工资津贴和职级挂钩。
  加大经费投入。中央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加大培训补贴力度,更好地激励职业院校和培训鉴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专项技能认证考核;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更多人员参加培训和技能认证;用免除涉老专业学生学费、提高学生助学金、安排就业等途径吸引更多学生报考。
 
政协委员禹城市教育局语委办主任秦庆兰
  培养老年康复人才,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建议广泛发动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重点关注弱病人群。普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是所有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残障老人、以及重症晚期老人提供特殊养老和医疗救助服务。
  其次,用大数据健康管理的新理念,整体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信息化数据收集进程。既为老人提供实时健康服务,又为综合分析老人身体特点提供动态数据收集与评判,让医生和老人本身更科学的把握健康信息与方向性指导。“加大建设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深入培养老年康复人才。这也是重中之重。”秦庆兰说,建立专门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这样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政协委员民盟副主委杨立新
  建立社区托老所,完善居家养老模式
  建议应建立社区托老所。在定位上,主要为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和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多样化的日间服务。其次,有计划、有步骤的建立社区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养结合”的模式,通过远程实时诊疗、全科医生服务、24小时全托医疗护理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低价、就近、快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此外,推进养老家政服务进社区。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老年人在家也能享受到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让老年人拥有健康、优质的居家生活,为子女减少后顾之忧。探索建立智慧社区居家养老健康社区。利用“互联网+”,为社区老人建立基础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将信息化的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为过程中,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来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帮助老人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和健康管理全覆盖。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护理学会第26届理事长李秀华
  指出了我国护理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她拿出了一组数据:截至2017年,我国每千人口护士数为2.74人,与经合组织30多个成员国每千人口9名护士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尤其在农村地区,每千人口护士数仅为1.6人。
  李秀华说,由于护理人员缺乏,导致我国医养结合的养老政策落实困难。她建议,国家在医护人才培养方面要进行顶层设计,一方面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另一方面为护理人员职业晋升提供通畅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黄改荣
  社区养老,首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
  作为老年科医生,我去过社区、养老机构调研,深感“养老”关系千家万户。今年,我最关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布在社区和乡村,政府集中管理难度较大,不如把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与所在区域的综合医院有机“捆绑”,形成医疗服务和医养结合的服务联盟,解决常见病及多发病、慢病的管理和防控等。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大部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场所狭小、设施简陋,很难满足所管辖居民的基本要求。扩大和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在卫生主管部门领导下,鼓励二级以下医院的医务人员,积极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将个体诊所的医生及康复师经过规范培训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将社会上适龄的待岗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充实到老人照护队伍中。
  三是医保支付进一步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居民的常见病门诊诊疗费用、慢性病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诊疗费用及康复医疗相关费用,纳入到医保支付范畴,可以有效缓解大医院住院压力,降低居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临武舜华鸭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文
  通过大量走访和调研后,他就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是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二是改革补贴方式,由补贴发放养老金缺口改为补贴缴费人员,激发缴费积极性;三是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通过这些改革举措,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同时解决财政补助社保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
 
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代表
  “近几年,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这些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医养结合的障碍还很多,健康老龄化之路还很长。”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代表表示。
  毛宗福代表建议,将健康管理理念融入养老事业中。一方面,在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中,广泛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医生成为老年人的健康“守门人”,为老年群体提供持续的日常保健、健康促进、养老护理等服务;另一方面,推进基层医改,变医疗为主为医防融合,提高医生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程萍
  进一步推进老年教育发展,实现“积极养老”,让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既是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需要。
  然而,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老年教育的发展都与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程萍指出,由于各自隶属关系不同,使得各地老年大学自上而下没有统一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影响了区域间、上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年教育规范化发展。程萍建议,在国家层面开展老年教育立法的准备工作。通过立法明确老年大学和其他老年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规划、编制、预算,以及办学宗旨、功能定位、领导职责、管理体制、投入保障、发展规划、评价问责等方面内容。
  同时,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群众艺术馆、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科普学校等资源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利用院校自身资源举办老年教育(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结合学校特色向老年人提供对口课程。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教结合产业,鼓励和支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年养教结合基础设施;加强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的合作,组建老年教育联盟(集团)。
  此外,程萍还提出,创新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模式。建议改革现行管理体制模式,由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老年教育,以提高行政效率,整合各种资源,更好地解决师资队伍、专业、教材等方面问题,加快老年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立老年教育协会,从行业规范、职业准入和专业学术等方面协助政府指导老年教育发展。
  同时,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老年教育事业、举办老年教育机构和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农工党河北省委会副主委李丽华
  建议:
  (一)充分挖掘劳动力潜力
  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与社会劳动力的结构变化,改革劳动就业制度,统筹处理社会就业与养老之间的矛盾;不断完善退休制度,加强老龄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结合年龄平等原则,对收入分配制度加以改革,逐步提升老龄人口在社会财富、机会及权利等方面的分配;积极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职业教育培训,提升老年人职业技能,以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二)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
  要不断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当前国情下,应提倡以家庭养老为主的社会养老,以家庭和社区护工相结合的养老护理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口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满足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的医疗需求。
  (三)积极发展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是一种富有商机和综合性的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高、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因此,要充分理解和挖掘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养老服务机构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步伐,开办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医疗看护中心、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处等养老服务网点,发展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商品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特色产业,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银发产业的不断发展,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劳动力就业提供新的动力。
  (四)有序推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借鉴国外及国内先进地区“以房养老”的经验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借助保险公司进行推广。针对孤寡失独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龄老年群体投保。由老年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确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以抵押房产的评估值为基础,同时也考虑房屋折旧、预期增值、预期的老年人平均生存年限等,金额一经确定,可以不变。同时可以引入长期护理保险与“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有效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五)利用好国家放开二胎政策红利,改善人口结构
  进一步降低高昂的养育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夫妇多生育,改善人口结构。为此,政府需要在税收、教育等方面切实减轻育龄夫妇养育孩子的负担。
  (六)加大投入,搭建平台,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怀
  社会在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更应该关心关怀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注重老年人身心健康。一是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大资金投入,为老年人提供较好的精神娱乐场所,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其在与不同人群的交流中体会乐趣,从而排解空虚寂寞的情绪。二是充分发挥老年大学作用,为老年人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提供平台,使老年人在活动和学习中结识同龄人,并体会其中的快乐。三是定期组织老年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通过琴棋书画、戏剧、歌舞团等活动让老年人修身养性,充实精神生活。四是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开展心理咨询,帮助老年人树立积极、乐观的心态,解除他们精神和内心压力,通过多种方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
  (七)积极推进社区遗嘱服务
  为保障老年人能够对身后事做好安排,做到“我的财产我做主”,将财富传递给自己爱的人或集体,防止家人因继承自己财产发生争议。积极推进由律师、医生、心理咨询师及行政人员组建遗嘱服务团体进城镇、进乡村、进社区,为社区老年人进行法律咨询、行为能力的鉴定、遗嘱定制、遗嘱的保管,协助进行遗嘱的执行,做到定纷止争,构建和谐的法治环境。
  (八)建构公益家庭律师服务体系,用法律维护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囿于法制观念、经济能力的限制,老年“弱势”群体,确实处于法律需求链的前端。为此,应优先让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孤寡老人等重点人群享受公益家庭法律顾问服务。以老人群体为例,他们在投资、家庭财产处置、遭受家暴、遗弃、虐待权益纠纷等方面,对法律资源的需要更加迫切。若能够进一步将家庭律师优先纳入养老服务之中,无疑是一种人性化和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补位。
  (九)积极协助老年人组建各类互助团体
  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单位,积极协助老年人组建各种互娱互乐互助的团体组织,积极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利用所学专长服务社会、奉献社会,让老年人真正活得快乐,有意义和有尊严,真正体现尊老爱老助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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