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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究竟是好是坏?如何识破“以房养老”骗局
发布于:2019-04-29来源:四川老博会   
最近,以房养老又火了,多名老人深陷“以房养老”骗局,受骗老人或房财两空。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官方微博发布的通报称,针对有投资人举报北京中安民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已对相关公司立案侦查,对8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
 
目前“以房养老”的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正在一步步的推展开来。去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将这一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在当时,尽管多家企业获得相关资格,但实际上仅有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此项业务。因此少数不法分子也开始趁虚而入,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炒概念,骗取老人房产。
 
“以房养老”究竟是好是坏?如何识破“以房养老”骗局?首先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全称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才能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其实“以房养老”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卖房子养老叫“以房养老”,把房子租出去收取租金用来养老也可以叫“以房养老”,只要是用通过房子获得的收入养老都可以叫“以房养老”。而与之相比,“以房养老金融产品”,“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却有着非常严格的规范和定义。通常来说,依法合规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至少需要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销售方是持有正规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也就是公司要有资质。
 
二是产品是经过监管部门批复的,也就是产品要有资质。目前,整个保险业只有幸福人寿和人保寿险两家公司的两款产品获得了原保监会的批复。
 
三是作为购买方的老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最简单的判断依据就是“房本”,也就是不动产权证,是不是仍然在老人自己手里。
 
 
再来看看,非法集资诈骗式“以房养老”有哪些特征。
 
 
一直以来,很多“以房养老”骗局都会以高收益作为诱饵,以此来吸引老年人,甚至用“领取养老金”的概念来混淆视听。
 
骗子们会忽悠老人抵押自有房产,但不是抵押给保险公司,也不是银行;抵押的目的不是养老,而是贷款,而且这个贷款还是“高利贷”。
 
抛开“以房养老”的包装,实际上是这么一回事:老人拿自己的房产作抵押,借了高利贷给骗子公司,骗子公司拿这笔钱假装投资,既替老人还高额利息,又给老人高额收益。
 
关于两头高额支出付不起,骗子就会给老人的高额收益停发!替老人“背”的高利贷停还!一下子,老人就被置于危险境地:钱没有了,房子也危险。因为贷款是自己拿去给投资的,赔了就得认栽;抵押贷款是老人跟债主签的合同,还不上钱债主就要收房子。从头到尾,都是骗子公司在做“局”,但出了事,责任都推到了老人身上。落入这样的陷阱,老人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受到的制约因素很多。在观念上突破了传统的养老观念和住房观念;在法律和配套政策上,有些环节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空白或不足,业务环节复杂,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司法等多个领域;在风险管控方面,需要考虑长寿、利率、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法律等多方面风险。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旨在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确增加了一种养老的选择,对于有房产但退休收入不高的老年人而言,他们可以通过这部分养老金度过更丰富、更多彩的晚年生活。
 
对于我们的老人,一方面了解真正的以房养老产品,一方面掌握以房养老的骗局特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的养老生活过的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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