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实施”两个字,标志着延迟退休将要从此前的研究层面,变成现实。此政策一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之所以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根源在于我国日益加剧的老龄化现状。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388万人,占总人口18.1%。这一数据跟2018年年底相比,老年人口增加约439万。而根据民政部不久前公布的最新预测数据,在2025年,我国将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可见,我国老龄化问题不容小觑,采取必要措施来缓解老龄化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自1989年以来,相继有170个国家都延迟了退休年龄,推行延迟退休政策已然成为国际社会心照不宣的举措。而其中,多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在65岁上下。我国可以说是目前世界上退休最早的国家,现行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延迟退休政策尚有可操作空间。
然而,即使是大势所趋,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也应当权衡利弊,对症下药。如果简单粗暴地“一刀切”,且没有与之相对应的保障措施,“延迟退休”就不外乎扬汤止沸。早在几年前,“推迟退休政策”的消息便已经铺天盖地传开。当时,延迟退休政策还处于研究阶段,并没有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
2012年,时任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会副主任吴玉韶就表示,从网上调查来看,90%以上的人都反对延迟退休。民众反对该政策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占用就业岗位,青年人就业压力大”“老年人在职时间延长,退休闲暇生活减少”“社保缴费增多,养老金领取减少”等方面。
虽然推迟退休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但其可能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却同样不可忽视。倘若不能平衡这之间的关系,不计后果,一味拆了东墙补西墙,那么社会的“漏洞”只会越来越大,矛盾也只会越积越多。
如何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害关系、最大程度地发挥政策效益,成为接下来政策推行过程中不得不商榷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因时制宜”和“因地制宜”。
纵向来说,政策实行之初应当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实行自愿而非强制的延迟退休政策。如同推行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一样逐步放开,而不是简单化一,笼统处理。应制定长远目标,循序渐进,逐步达到固定延迟年龄的目的。
横向来说,在实践中,应充分考虑到行业之间的差别,在此基础上考虑实行弹性的退休年龄区间。比如,高级管理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延迟退休几年,做到人尽其才,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而体力劳动者工作强度大,对于身体状况较差的则可以提早退休。与此同时,也应当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养老保险机制,鼓励中老年人延迟退休,为中老年人养老提供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