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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
发布于:2020-11-18来源:北京日报   

 

民政部近日部署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的三种不同情形发布了相关指南。民政部要求,养老机构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严禁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等冷冻食品。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养老服务领域取得的疫情防控成果。根据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形,民政部发布了三个指南供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使用。

 

 

 

《通知》明确

养老机构可根据面临的疫情防控不同情形,结合实际选用三个指南中的一个。养老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无本土确诊病例发生,可按《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监测的同时,有序做好服务。

养老机构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确诊病例但机构内无感染,可执行《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严控出入人员,加强防护,防范感染风险。

高风险区域和出现院内感染养老机构,要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和内部管控,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据了解,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三个指南都要求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后转交老年人。

指南还要求养老机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等冷冻食品,彻底煮熟食物。同时,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配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严格佩戴口罩、手套,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规定。

 

 

根据相关指南,养老机构老年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症状,须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并在隔离点治疗观察。

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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