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布!
而成都已确定为
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顾名思义,个人养老金可以理解为自己购买的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并且个人养老金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参加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是在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是有两个账户的。
1、个人养老金账户
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2、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是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简单点理解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主要是记录个人的信息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对应资金的缴存、税款支付等。)
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在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立。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一、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达到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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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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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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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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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参加人按月领取时,可以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确定的计发月数逐月领取,也可以按照自己选定的领取月数逐月领取,领完为止;或者按照自己确定的固定额度逐月领取,领完为止。
三、参加人选取分次领取的,应选定领取期限,明确领取次数或方式,领完为止。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或出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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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缴费环节,每年不超过缴费上限12000元的部分,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在个人所得税前办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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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环节,取得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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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环节,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不区分领取方式和领取额度,均按照3%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比较低的。